新四军

【词语】新四军

【拼音】xīn sì jūn 
【注音】ㄒㄧㄣ ㄙˋ ㄐㄩㄣ



词语解释

  1.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革命武装。原是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1937年抗战争开始后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是华中的主力。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同八路军及其他人民武装一起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网络解释

    1. 新四军 (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
      1. 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隶属于国民党军队战斗序列,是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由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留在南方八省进行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改编的队伍。
      2. 新四军是正面战场上共产党的主力部队,装备相对于八路军要好些,军装为德式军装,军帽上有青天白日徽,新四军军官服饰与其他国民革命军服饰基本相同,部分军服由国民革命军提供。
      3.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迫于日军进攻上海,威胁南京,终于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关于南方各省红军游击队组成一个军,于大江南北和闽浙两省开展抗日游击战争的协议。1937年10月12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宣布:南方8省13个地区(不包括琼崖红军游击队)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任命叶挺为军长。经由中共中央提名,经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核定,任命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邓子恢为副主任。为加强对新四军的领导,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以项英为书记,陈毅为副书记。
      4. 抗战结束后,新四军番号继续被沿用到1947年1月30日才撤销。原新四军部队主力除第3师(黄克诚部)开赴东北加入东北野战军,第5师(李先念部)改编为中原军区外,其余主力改编为华东野战军,1949年1月改称第三野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