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敬

【词语】大不敬

【拼音】dà bù jìng 
【注音】ㄉㄚˋ ㄅㄨˋ ㄐㄧㄥˋ



词语解释

  1. [to ignore the emperor's majesty]∶旧时指对君主不尊敬的罪行
    1. 触柱折辕,劾大不敬。——《汉书·李广苏建传》
  2. [disrespect]∶对人很不尊敬

    国语词典

    1. 不敬天子的罪名,是旧刑律罪状之一。
      1. 非常的不尊敬。
        1. 如:「你对父母亲如此怒言相向,真是大不敬。」

      网络解释

      1. 大不敬
        1. 大不敬是中国封建时代十恶罪之六。指蔑祖、侵犯帝王的尊严或人身安全的言行。汉代已有“不敬”或“大·不敬”之罪;北齐律将“不敬”列为“重罪十条”之中;隋、唐律将“大不敬”列为十恶之六。唐律的“大不敬、指盗取帝王祭礼用的物品或帝王日常穿戴的物品,盗取或伪造帝王的玺印,为帝王配制药有错误,为帝王做饭菜误犯食禁,为帝王建造的车船不牢固,咒骂帝王以及对帝王派遣的使节无理等。(《唐律疏议.·名例_>〉)对于大不敬的处罚,唐律在其《贼盗律》、《职律》中做了具体规定。如“诸盗大祀神御之物者,流二千五百里”;“诸盗御宝者,绞;乘舆服御物者,流二千五百里”;“诸合和御药误不如本方,及封题误者,医者绞”;“诸造御膳,误犯食禁者,主食绞”;“诸御幸舟船,误不牢固者,工匠绞”;“诸指斥乘舆情理切害者,斩,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者,绞。”明、清律也有类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