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弃

ㄑㄧˋ



部首笔画

部首: 部外笔画:4 总笔画:7 UNICODE:5F03

五笔:YCAJ 仓颉:YIT 郑码:SZE 四角:00443

笔画顺序:点、横、撇折、点、横、撇、竖


基本字义

弃 qì ㄑㄧˋ 
  1.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外语翻译

  • 英语:reject, abandon, discard
  • 德语:ablegen, ausschalten ,aufgeben ,verscherzen, wegwerfen
  • 法语:abandonner,rejeter

详细解释

  •  qì 

〈动〉

  1. (会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个头向上的婴孩,三点表示羊水,头向上表示逆产。中间是只簸箕 ,下面是两只手。合起来表示将不吉利的逆产儿倒掉之意。小篆写法大同小异。本义:扔掉;抛弃)
    1. 同本义 [throw away;discard;abandon]
      1. 弃,捐也。——《说文》。段注:“弃者,不孝子人所弃也。”
      2. 天之弃商也久矣。——《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3. 抛子弃草间。——王粲《七哀》
      4. 举以予人,如弃草芥。——苏洵《六国论》
      5. 敌弃炮仓皇遁。——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6. 子孙弃者。——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
      7. 弃其妇。——清· 周容《芋老人传》
      8. 弃甲投戈。——《广东军务记》
      9. 弃厌(嫌弃;厌恶);弃亲(抛弃亲族);弃礼(抛弃礼制);弃秽(抛弃秽浊);弃失(丢失);弃地(丢弃田地);弃灰(把灰烬弃在路上);弃物(被丢失之物);弃国(丢失封国或都城);弃才(被遗弃的人才)
    2. 废,废除 [abolish]
      1. 水官弃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废也。”
      2. 弃言(已经废弃之言);弃法(废弃法度);弃井(废井)
    3. 忘记 [forget]
      1. 弃,忘也。——《尔雅》
      2. 其庸可弃乎。——《左传·昭公十三年》。注:“犹忘。”
      3. 弃忽(遗忘,忽略)
    4. 违背;背叛 [violate;betray]。如:弃命(违命;抛弃命令);弃天(违背天意);弃言(背弃诺言);弃信(违背信义);弃约(违约,不守前约)
      1. 离开 [leave]
        1. 子弃寡人。——《战国策·秦策》。注:“去也。”
        2. 弃予(离开我);弃代(去世)
      2. 旷,耗费 [expense]。如:弃力(费力);弃日(耗费时日,虚度光阴)

        〈常用词组〉弃暗投明 弃儿 弃妇 弃货 弃甲曳兵 弃绝 弃权 弃取 弃世 弃婴 弃置 弃掷 


        国语词典

        •    
        1. 「弃 」的异体字。

          《康熙字典》

          【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𨻰也。【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

          (棄)〔古文〕弃𢍞𨓋【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棄)


          说文解字

          捐也。从廾推𠦒棄之,从𠫓。𠫓,逆子也。弃,古文棄。𠆉,籒文棄。詰利切〖注〗臣鉉等曰:𠫓,他忽切。


          捐也。手部曰:捐,棄也。从廾推𠦒棄也,竦手推𠦒而捐之也。从㐬。㐬,逆子也。旣以廾𠦒會意,又加㐬以箸之。㐬者,不孝子,人所棄也。棄,詰利切。十五部。古文棄。古文以竦手去屰子會意。按𠆉字𥛬變作棄,中體佀世。唐人諱世,故開成石經及凡碑板皆作弃,近人乃謂經典多用古文矣。𠆉,籒文棄。今字亦從𠫓不從㐬。 〖注〗𠆉字上从𡿮作。

          方言集汇

          • 国际音标: tɕʰi˥˧
          • 日语读音: SUTERU
          • 韩语罗马: KI
          • 现代韩语: 기
          • 客家话: [梅县腔] hi5 ki5 [东莞腔] hi5 [客英字典] hi5
          • 粤语: hei3
          • 潮州话: ki3
          • 中古音: 溪母 至韻 去聲 棄小韻 詰利切 三等 開口;
          • 上古音: 黄侃系统:溪母 屑部 ;王力系统:溪母 質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