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艾滋病传入我国


在37年前的今天,1987年4月3日(农历1987年3月6日),首例艾滋病传入我国。

1987年4月3日首例艾滋病传入我国。

1987年4月3日,卫生部卫生防疫司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说,最近,在我国福建省的一家医院有一名艾滋病患者在确诊后不久死亡。

这位负责人说,患者为36岁的男性,原籍福建省,15年前移居香港,1975年赴美并在一家饭店工作,去年11月回原籍治病。他还说,这是我国自己诊断的第一个艾滋病病例。

据介绍,患者于去年年初,始感身体疲乏,双上肢麻木交替发作,发作时双目黑蒙,但可以自行缓解,约一周后复发,伴有不规则发热,体温波动于39摄氏度和40摄氏度之间。

这位患者曾就诊于纽约某医院,诊断不明,半年后病情加剧,且出现脱发现象。

去年11月,患者回到福建省,在某医院就诊。经临床、流行病学等专家会诊和血清学检查,确诊为艾滋病。

患者虽经多方治疗,但由于极度衰弱,于今年2月26日死于全身衰竭。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早在这一病例发生之前,我国政府就曾多次强调预防艾滋病传入国内的问题。去年10月,卫生部还成立了预防艾滋病工作小组,目前,正在拟定有关预防艾滋病传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