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族

【词语】赫哲族

【拼音】hè zhé zú 
【注音】ㄏㄜˋ ㄓㄜˊ ㄗㄨˊ



词语解释

  1.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史称“黑斤”、“赫斤”、“黑真”、“赫真”、“奇楞”等。4200余人。分布在黑龙江省·同江饶河等县沿江地带,和族杂居。主要从事捕鱼和狩猎。

    外语翻译

    • 英语:Hezhen ethnic group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 德语:Hezhen
    • 法语:Hezhen

    国语词典

    1.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散居于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构成的三江平原和完达山一带。人口成长起起落落,民国十九(1930)​年时约一千二百人,日据伪满时代,急速减少,濒临灭族。今约四千二百人。操赫哲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无文字,通用汉语文。原以鱼为主食,并以鱼皮为衣,后食犬肉、穿犬皮,现已衣布,但仍以渔、猎为主要生计,并兼营农业。信仰萨满教。

      网络解释

      1. 赫哲族
        1. 赫哲族是中国东北地区一个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赫哲语,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也有观点认为应归入那乃次语支),没有本民族的文字,使用西里尔字母来记录语言,因长期与汉族交错杂居,通用汉语。
        2. 由于居住地域广阔,赫哲人的自称较多,如“那贝”、“那乃”、“那尼傲”,“赫哲”作为族称最早出现于康熙二年(1663)三月,1934年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一书出版后,“赫哲”作为族称开始广泛传播。
        3. 赫哲族主要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交汇构成的三江平原和完达山余脉,集中居住于三乡两村,即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双鸭山市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和佳木斯市敖其镇敖其赫哲族村、抚远县抓吉镇抓吉赫哲族村。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赫哲族人口数为53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