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词语】两税法

【拼音】liǎng shuì fǎ 
【注音】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词语解释

  1. 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代后期直至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国语词典

    1. 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网络解释

      1. 两税法
        1.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